当事人:刘齿齿
住所(住址):金都商业广场二楼253档口
身份证证件号码:21120齿齿齿齿齿齿齿齿齿齿029
2023年9月18日,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兀术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举报,刘齿齿在金都商业广场二楼253档口经营的女子会馆未办理营业执照,涉嫌未经设立登记经营美甲店。2023年9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刘齿齿经营的美甲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对当事人刘齿齿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2023年9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依法对刘齿齿经营的美甲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刘齿齿经营的美甲店位于调兵山市金都商业广场二楼253档口,门市牌匾名称为“女子会馆美甲美睫”,牌匾上有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店内有美甲、美睫产物若干,美容床2张,店内无证明当事人经营资质的营业执照。经调查,当事人2021年3月开始在金都商业广场二楼253档口从事美甲、美睫经营活动,与其合租的王齿从事医美服务,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王齿无证从事医美一案同期已由卫健部门处理。当事人与王齿共同承担房租、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直到2023年8月,王齿从该档口撤出,刘齿齿开始独自经营,期间二人都未办理营业执照。从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二人共缴纳管理费21616元,房租18000元,美甲美睫产物成本约60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无照经营期间的交易账目,自诉每月经营额约1000元,去掉各项费用,无照经营期间违法所得共计3000元。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经营美甲店的行为被我局发现后,于2023年9月21日,申请设立了调兵山市瑶琼美甲美睫工作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齿齿齿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2.2023年9月19日现场笔录1份4页、2023年9月19日询问笔录1份3页; 2023年10月25日询问笔录1份3页;现场检查视频4段时长8分17秒;调查询问视频4段时长13分18秒,证明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经营美甲店的行为;
3. 2023年10月25日金都商业广场管理处管理员齐XX询问笔录1份3页;金都商业广场管理处对于业户刘XX缴纳管理费的证明1份1页;租赁合同1份5页,证明当事人在金都商业广场二楼253档口从2021年3月至今从事美甲经营活动的事实;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已改正无照经营美甲店行为的事实。
2023年11月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调市监罚告摆2023闭8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经营美甲店的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叁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已构成未经设立登记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叁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0.3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将罚款缴至辽宁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叁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